安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
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,现就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(“三个规定”,即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》;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;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);
二、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;
三、整治违规参股借贷;
四、整治违规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;
五、整治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;
六、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、充当司法掮客;
七、整治为民服务态度不好问题。
安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对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、反映相关问题。
监督-
邮政信箱:贵州省黔西南州A号信箱
受理信电时间:年4月13日至6月15日的工作日08:00-12:00、14:30-18:00。
有关问题线索也可直接向贵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、省第九指导组、黔西南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反映。
贵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监督-;
省第九指导组监督-,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:00-20:00;邮政信箱:贵州省黔西南州A号邮政信箱;
黔西南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监督-,受理信电时间为每天08:00-12:00、14:30-18:00;信件邮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