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黄书记,我家娃娃头医院治疗,出院时医生说没有交医疗保险,不能报销。但去年我家一家人都交了的啊……”几个月前,安龙县笃山镇龙井村村民徐某某一脸焦急地来到镇纪委办公室。原来,年4月,徐某某之子因医院住院治疗,共花费医疗费.05元。出院时,医院医生告知其没有缴纳医疗保险,不符合报销条件。经查,年12月,徐某某将一家4口人的医疗保险费共计元,交给了龙井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郭某福。收到这笔钱后,郭某福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徐某某户的参保信息录入医保系统,导致徐某某之子住院无法享受国家医保*策。郭某福身为中共*员、村干部,收取群众医疗保险费后未按规定录入医保系统,其行为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。年9月,郭某福受到*内警告处分。(来源:廉洁黔西南、安龙县纪委监委)
编辑:陈豪
统筹:周文君
编审:杨仪
更多新闻
·严重违纪违法!贵州4名省管干部被开除*籍和公职
·王天国被提起公诉
·贵州这个地方,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!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