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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7/11 3:5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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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

悬赏执行公告

()黔执悬号

本院在执行安龙县双明钢材经营部与何跃华、陈昌国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何跃华、陈昌国拒不履行义务,长期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。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
一、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何跃华、陈昌国确切的下落或财产线索的,奖励举报人元。如提供的线索帮助本案执行到位,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0%。

二、悬赏举报期限一年:自年7月20日起至年7月20日止。

三、悬赏金由申请人在将本案标的执行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。

四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获得悬赏奖励:

(一)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;

(二)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,被执行人已申报的,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;

(三)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;

(四)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,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;

(五)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;

(六)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,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;

(七)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;

(八)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;

(九)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,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;

(十)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,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,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。
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
联系人:余警官

举报-

特此公告


  二○二○年七月二十日

悬赏信息

被执行人:何跃华

性别:男

出生日期:年3月6日

住所地: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蓝旗街36幢09室

公民身份号码:3203036635

执行标的:元及利息

执行案号:()黔执号

悬赏期限:一年(自公告之日起)

悬赏条件: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何跃华确切的下落或财产线索的,奖励举报人元。如提供的线索帮助本案执行到位,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0%。

举报-

联系人:余警官

悬赏信息

被执行人:陈国昌

性别:男

出生日期:97年6月日

住所地: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木圭镇新木村木桥屯5号

公民身份号码:34

执行标的:元及利息

执行案号:()黔执号

悬赏期限:一年(自公告之日起)

悬赏条件: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陈国昌确切的下落或财产线索的,奖励举报人元。如提供的线索帮助本案执行到位,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0%。

举报-

联系人:余警官

来源:安龙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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